關于運城市創(chuàng)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自評結(jié)果的公示
發(fā)表時間:2021-12-17 18:06
按照《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評價與管理辦法》和《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評價細則(2021版)》,運城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組織市及各縣(市、區(qū))食安委各成員單位、第三方測評機構(gòu)、人大代表等對全市創(chuàng)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進行全面自查。
為廣泛聽取社會各界意見、接受群眾監(jiān)督,現(xiàn)將《運城市創(chuàng)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自評報告》予以公示。公示時間:2021年12月15日至12月30日,公示期間,單位和個人可通過來電、來函等方式向市食安辦反饋意見建議。
電話:0359-5770067
郵箱:yunchengsab@163.com
郵寄地址:運城市河東東街4501號運城市市場監(jiān)管局711室
郵編:044000
運城市人民政府
2021年12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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